永登縣武勝驛法庭快速化解四起田間紅筍“定金糾紛”
永登縣武勝驛鎮(zhèn)種植的紅筍以優(yōu)良的品質,、新鮮的口感打開了市場銷路,,有效促進了當地群眾增收致富,蔬菜產業(yè)成為帶動當地經濟發(fā)展的一項支柱產業(yè),然而經濟效益提升的同時,,訴訟糾紛也不斷出現,。近日,,永登縣人民法院武勝驛法庭法官用2個小時的時間當庭調解了4起紅筍購銷合同糾紛,。
武勝驛某蔬菜收購商(以下簡稱收購商)欲向某4家紅筍種植戶(以下簡稱種植戶)收購蔬菜,雙方于7月中旬簽訂了購銷合同,,約定蔬菜收購時間,、價格等,并注明若種植戶在此期間將紅筍出售給別的收購商,,則種植戶將退還定金并支付違約金,。快到了約定收購的時間,,收購商發(fā)現約定好的紅筍已鏟空,,遂聯系4家種植戶才得知,種植戶已將紅筍高價賣給其他收購商,于是提出解除購銷合同,,并要求4家種植戶退還定金并按約定支付3倍違約金,。種植戶雖同意解除合同,但不同意退還定金及違約金,,因此產生糾紛,,于近日來到武勝驛法庭。
調解過程中,,法官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蔬菜購銷合同及近日紅筍價格波動情況,從定金約定,、定金罰則,、舉證責任、市場風險,、情勢變更等多個角度,,引導當事人按法律規(guī)定維權、按情理化解紛爭,,最終雙方協(xié)商各退一步,,達成一致意見。當天,,雙方解除了合同,,種植戶當庭退還了定金并支付一倍違約金給收購商。
此案件的成功調解,,是永登縣人民法院主動融入城鄉(xiāng)治理體系和訴源治理格局,,進一步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的一個縮影,也是對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有力踐行,。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張爍
責任編輯:馬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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