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知多少(十) 七種情況屬于供應商的惡意串通行為
為更好地開展政府采購知識宣傳活動,,本報記者對話蘭州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本市今年出臺的政府采購政策文件,對政府采購基礎知識進行了解讀,。本期記者繼續(xù)就“開標評標”方面的相關問題進行了總結梳理,。
問:對供應商的資格審查由誰進行,?
答:《政府采購法》規(guī)定,,采購人可以要求參與政府采購的供應商提供有關資質證明和業(yè)績情況,并根據(jù)《政府采購法》規(guī)定的供應商條件和采購項目對供應商的特定要求,,對供應商的資格進行審查,。《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規(guī)定,,公開招標的項目在開標結束后,,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依法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問:公開招標限額標準以上的采購項目,,投標截止后投標人不足三家,,或者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不足三家時,應該怎么處理,?
答:(1)招標文件存在不合理條款或者招標程序不符合規(guī)定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標,;(2)招標文件沒有不合理條款,、招標程序符合規(guī)定,需要采用其他方式采購的,,采購人應當依法報財政部門批準,。
問:評標結果匯總完成以后還能修改嗎?
答:評標結果匯總完成以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評標結果:(1)分值匯總計算錯誤的;(2)分項評分超出評分標準范圍的,;(3)評標委員會成員對客觀評審因素評分不一致的,;(4)經(jīng)評標委員會認定評分畸高、畸低的,。
評標報告簽署前,,經(jīng)復核發(fā)現(xiàn)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評標委員會應當當場修改評標結果,,并在評標報告中記載,;評標結果簽署后,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發(fā)現(xiàn)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應當組織原評標委員會進行重新評審,,重新評審該表評標結果的,書面報告本級財政部門,。
問:供應商的惡意串通行為有哪些,?
答: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惡意串通:(1)供應商直接或間接從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處獲得其他供應商的相關情況并修改其投標文件或響應文件;(2)供應商按照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授意撤換,、修改投標文件或響應文件;(3)供應商之間協(xié)商報價,、技術方案等投標文件或者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4)屬于同一集團、協(xié)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供應商按照該組織要求協(xié)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5)供應商之間事先約定由某一特定供應商中標、成交,;(6)供應商之間商定部分供應商放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或者放棄成交,、中標;(7)供應商與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之間,、供應商相互之間,,為謀求特定供應商中標、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應商的其他串通行為,。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蔣 凌
責任編輯:王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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