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辣評 酒桌文化?分明就是齷齪披上的外衣
這幾天,,圍繞沸沸揚揚的某企業(yè)女員工被侵害事件,所謂“酒桌文化”也被密集批判,。
酒,當然是有文化的,。古希臘有酒神狄俄倪索斯,,古代中國的酒也和祭祀相關,,有一官職就叫“祭酒”,現(xiàn)在出土文物里還能發(fā)現(xiàn)古人所釀的酒,。這種悠久的歷史,,本身足以說明酒嵌入人類文明的程度之深。
圍繞酒,,確實也有很多文化軼事,。杜甫有一首《飲中八仙歌》,記下了斗酒詩百篇的李白,、醉后寫狂草的張旭,、酒后掉到井里的賀知章等等。酒的神經(jīng)刺激與麻痹作用,,確實在某種程度上參與到創(chuàng)造文化史中,。
酒是有文化內(nèi)涵的,但文化概念不能泛化,。具體到酒桌,,很多時候卻不能簡單冠以“文化”之名。
勸酒的歷史也很悠久,。比如晉代巨富石崇勸大將軍王敦飲酒,,王敦不飲,石崇就殺害一位勸酒的侍女,,一連殺了三人,,王敦還是不飲。但看到這一幕,,誰還能說這是文化?只有一種文明被蹂躪之感,。
“文化”二字,,自帶一種溫潤感。然而在酒桌上的權力行使,,對他人的肉體強迫,,實在與文化相去甚遠。李白也好,、杜甫也罷,,他們與酒相關的文化創(chuàng)造,無不來自于自由支配下的個體書寫,,與在酒桌上強弱關系的赤裸展示有著天差地別,。有些事是不適合說成“文化”的,比如裹腳,,就不能說是“裹腳文化”,。這種強制之下的身不由己,,再說“文化”,恐怕是對野蠻的涂脂抹粉,。
進入現(xiàn)代的我們,,更需要用一種文明的眼光去觀照流傳已久的習慣。從這起女員工酒后被侵害的案件就能看到,,哪怕是充滿著科技意味的互聯(lián)網(wǎng)企業(yè),,依然在訴諸一種前現(xiàn)代的權力規(guī)則,依然存在著對女性的物化利用,。
從日常生活也能感受到,,這種所謂的“酒桌文化”,大部分人都明知不好,、不勝其煩,,卻也無可奈何,真的解脫出來并不容易,。之所以人們下意識地還在把“文化”二字放在“酒桌”之后,,事實上也意味著向一種現(xiàn)實讓步,承認某種“合理性”,。
酒桌上對女性的強迫,,顯示著權力等級、男女關系的雙重壓制,,實在是齷齪至極,。因此,不必將其雅化為“酒桌文化”,,就直白稱之為酒桌陋習吧,。這種本該進入勞動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乃至刑法等法律視野的行為,,如果再輕描淡寫地披上“文化”外衣,,也是對其惡劣性質的淡化。
改變陋習并不容易,,需要社會達成一致精神覺悟與行為約束,,這可能是個漫長的過程。但所謂“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利”,,首先需要的就是在認知上給一些行為明確定義,激發(fā)起社會成員的內(nèi)在恥感,?;氐骄谱缆曔@事,什么“感情深,一口悶,;感情淺,,舔一舔”“五兩六兩不是酒,七兩八兩漱漱口,,九兩十兩好朋友”之類,,這種吆五喝六、虛情假意的權力表演,,就別再美其名曰“文化”了,。
據(jù)光明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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