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市民公約》成為文明蘭州建設的助推器
????近日,,蘭州市將21年前制訂的《市民公約》進行了首次修訂,,并正式面向社會公布,。與舊版《市民公約》相比,,新版《市民公約》更加突出“公德、誠信,、公益以及低碳環(huán)保”等理念,,而“見義勇為”則被刪除,。同時,新版《市民公約》還加入了志愿者服務的內容,。這說明,,新形勢下,全社會期待培養(yǎng)全新的文明行為規(guī)范,,某種程度上,,這也是鞏固一座城市精神的具體體現。
????如果說,,城市精神是一座城市的靈魂,。那么,市民公約則能彰顯出一座城市最核心的精神價值,,說起蘭州精神,,作為蘭州市民,我們應當熟知,,“河匯百流,,九曲不回,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和諧共進”這16個字,,全面、準確而又凝煉地勾勒出了蘭州豐厚的歷史積淀,、獨特的文化底蘊和鮮明的城市特色,,是蘭州人共同守望的精神坐標和外地人了解蘭州的縮影。而且,蘭州作為千年古城,,其自身就蘊含著極強的歷史人文情懷,。因此,如何弘揚城市精神,,傳承城市人文情懷,,引導生活在這座城市中的人們了解蘭州,、融入蘭州,、認同蘭州、熱愛蘭州,,《市民公約》都是最佳的催化劑,。
????我們看到,,新版《市民公約》,,更加突出“公德、誠信,、公益以及低碳環(huán)保”等理念,,而“見義勇為”則被刪除。同時加入了志愿者服務的內容,。這體現了新形勢下,城市發(fā)展對于城市精神和市民道德力量的新需求,。我們都知道,公共文明行為一方面應由法律法規(guī)進行約束,,另一方面,文明又需要“養(yǎng)成”,。這一過程依靠市民的自覺,,使這種自覺意識能夠轉化為自覺的行為。在蘭州大力創(chuàng)建全國文明城市的當下,,利用《市民公約》效力推動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是非常有必要的,,此舉能夠喚醒廣大民眾原本就存在于心中的對文明的不自覺意識,,同時也能激發(fā)其對不文明行為的警覺,。而這種自覺行為最終將帶動整個城市對文明行為的自我認識。
????康德曾說:“世界上唯有兩樣東西讓我們深深感動,,一個是我們頭頂燦爛的星空,另一個是我們內心崇高的道德,。”一個缺乏道德的城市是沒有希望的城市,。而《市民公約》實際是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交流的契約精神的體現,,由此派生的守信,、誠實等精神,。在城市經濟快速發(fā)展的今天,,我們有必要動用全社會之力去找回失去的城市精神,并堅守新形式下所派生出的新的城市的精神,。一座城市的文明與它所特有的城市精神是相得益彰的,可以說,,我們對于城市精神的堅守,,很大程度上是對文明的堅守,。因此,每一位蘭州市民都要積極行動起來,,共續(xù)文明之約,共建文明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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