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鐵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新華社武漢12月13日電 12月13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案公開宣判,,李鐵被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責(zé)任編輯: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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