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啟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試點投放 試點期間七里河區(qū),、安寧區(qū)共投放共享電單車10000輛
電單車試點投放運營將為市民帶來更便捷的出行
10月18日,,我市召開蘭州市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共享電單車)試點投放工作啟動會,。市交通運輸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委聯合印發(fā)《蘭州市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試點運營工作方案》,,對我市共享電單車試點投放運營相關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記者在市交通委運輸管理科了解到,,此次試點區(qū)域為七里河區(qū),、安寧區(qū),試點時間為10月18日至12月31日,,試點投放共享電單車10000輛,,試點運營企業(yè)為美團出行、哈啰出行,。市交通運輸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及轄區(qū)相關部門做好試點運營監(jiān)督管理。
根據《方案》要求,,試點運營車輛必須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及管理部門相關要求,,有效解決騎行人不佩戴頭盔、未成年人騎行,、多人騎行,、亂停亂放等問題,為市民提供安全,、有序,、便捷的出行服務。試點運營企業(yè)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做好試點期間車輛投放,、運維調度、投訴處理等工作,,用先進的技術手段保障市民安全騎行,、維護車輛停放秩序,用新單車,、新技術,、新制度探索蘭州市共享電單車規(guī)范有序發(fā)展新模式。
試點結束后,,市交通運輸委將牽頭總結試點期間的經驗做法,,評估試點成效,征求社會各方意見建議,,形成可促進蘭州市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規(guī)范,、協調和可持續(xù)發(fā)展的相關行業(yè)管理標準和制度,為下一步是否在全市運營共享電單車提供決策依據,。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何怡璇 文/圖
責任編輯:王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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