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辣評 入學“株連”違背現(xiàn)代法治精神
父親未成年時犯罪留下記錄,子女入學還受“株連”?近日,,江蘇省常州市一對夫婦在為6歲女兒辦理積分入學時,,被告知因父親未成年時被判處拘役5個月,,按流動人口子女入學積分政策標準,,其女兒入學積分被扣除100分,,因此無法入學,。焦急的父母向江蘇省常州市人民檢察院求助,,經(jīng)檢察院協(xié)調(diào),,終于為其解決了入學難題。
這是一個幸運的孩子,,但有許多人卻未必這么幸運——對流動人口采取積分入學的地區(qū),,因父母有違法犯罪記錄而被“株連”,影響上學錄取的案例并不鮮見,,一些地方甚至將捆綁式懲罰作為執(zhí)法成效突出的經(jīng)驗做法進行宣傳,。那么,父母的違法犯罪記錄,,是否能夠被用作衡量子女入學及其他合法權(quán)益的指標呢,?
首先應當明確,入學“株連”不符合現(xiàn)代法治精神?,F(xiàn)代刑法堅持的是“罪及個人原則”,,講究罪責自負,正所謂“刑止于一身”,。不要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記錄,,就是正在服刑的犯人,其家屬也不應受到株連,。而對未成年人犯罪而言,,法律規(guī)定應當遵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不能影響其升學,、就業(yè),,更不應該影響其子女入學。一些地方毫無法治素養(yǎng),,將與政府部門有糾紛的人列入“內(nèi)控對象”,,并由此株連家屬,限制其權(quán)利,,完全是違法行為,。
這樣的案例屢見不鮮。早在2018年,,就有公安機關為督促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公開發(fā)布懸賞通緝犯罪嫌疑人的公告,其中聲稱要“株連三代人”,,“若犯罪嫌疑人逾期不歸,,將在電視臺曝光其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將前述親屬拉入誠信系統(tǒng)并限制出行,,甚至將會在其家門口,、村口懸掛‘飛天大盜之家’的牌子”。還有,,某地為打擊毒品犯罪,,在有家庭成員涉制毒販毒的房屋外墻噴“涉毒家庭”,對其全家進行侮辱……如是種種,,不一而舉,。以上行為,某種程度上就是“株連”“連坐”“滅族”等古代刑法的現(xiàn)代翻版,,其實質(zhì)是一人犯罪,、全家受(服)刑,這是專斷法律的特征,,與現(xiàn)代法治精神格格不入,。
“株連”懲罰違背現(xiàn)代法治精神,因為現(xiàn)代法律是罪刑法定主義,,刑責相當,,前提是無罪推定,。即在被司法部門依法判處有罪之前,,任何人從法理上說都是無罪的;既無罪,,就無需承擔與罪行相應的責罰,,這就從根本上阻斷了株連的可能性。而現(xiàn)代法律是權(quán)利法律,,刑法以及其他法律實施的目的,,都是保護權(quán)利,而非為了懲罰而懲罰,。
法治社會理當“一斷于法”,,其題中之義就是禁止法外用刑。而“株連”“內(nèi)控”等正是非法限制權(quán)利的做法,,其實施的是與公開法律平行的一套不公開示人的“私法”,,與法治社會完全背道而馳。動輒實施捆綁式懲罰的“私法”“私刑”,,是試圖以非正義手段追求正義,,以犧牲程序正義追求實體正義,結(jié)果注定事與愿違,。
政府的依法行政行為,,是最好的普法宣傳。在入學“株連”這個案例中,,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涉嫌違法,,而江蘇省常州市檢察院依法介入調(diào)查,,不僅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入學權(quán)利,還推動了當?shù)亓鲃尤丝谧优e分辦公室進一步調(diào)整,、完善積分入學標準,,推動積分入學更加客觀、公正,、合理,。這樣的“暖新聞”,能夠讓老百姓在具體案例中體察到法治社會的光輝與正義,,惟其如此,,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才能得到更加自覺的遵循。
據(jù)光明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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