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快看】兩千年前的漢塞官吏“工資條”:薪酬無“秘密”且以糧抵俸
對于當代上班族而言,,工資條屬于個人的“私密信息”,,但在兩千年前卻屬于公開的“秘密”?,F(xiàn)藏于甘肅簡牘博物館的中國國寶級文物漢代木簡《建武三年居延都尉吏奉例》,,不僅記錄了漢代邊塞官吏月薪詳情,,還反映出兩漢之交特殊環(huán)境下的“以糧抵俸”,。
“建武三年四月丁巳朔辛巳,,領(lǐng)河西五郡大將軍張掖屬國都尉融移張掖居延都尉,,今為都尉以下奉各如差,,司馬千人候倉長丞塞尉職閑,,都尉以便宜財予,從史田吏如律令……”出土于內(nèi)蒙古額濟納旗甲渠候官遺址的《建武三年居延都尉吏奉例》由10枚簡組成,,每簡長22.8厘米,,前兩簡寬2.5厘米,、其余8簡寬1.4厘米,全文200字,。
圖為國寶級文物《建武三年居延都尉吏奉例》,。(資料圖)甘肅省文物局供圖
“該簡為東漢建武三年(公元27年)竇融統(tǒng)治河西期間留下的一份完整的財政文書?!备拭C簡牘博物館陳列展覽部主任,、副研究館員韓華近日接受中新社、中新網(wǎng)記者專訪時介紹說,,第一簡為建武三年四月辛巳領(lǐng)河西五郡大將軍張掖屬國都尉竇融為居延都尉所屬官吏制定的“奉谷令”,,第二簡為守張掖居延都尉曠和丞崇于六月十七日下發(fā)的文件。
不僅如上所述,,僅有200字的《建武三年居延都尉吏奉例》,,還用8簡規(guī)定了居延都尉、丞和居延縣令,、丞,、尉每月的“奉谷”數(shù)量,同時對城司馬,、千人,、候、倉長,、丞,、塞尉等各級吏員的“月奉”,規(guī)定可根據(jù)倉儲和財力情況具體對待,。
韓華說,,竇融時期“奉谷令”的出土為研究兩漢交替之際河西邊塞的財政狀況,以及官吏的薪俸發(fā)放情況提供了第一手資料,。該簡文是關(guān)于居延都尉府吏員奉谷標準的通知,,由領(lǐng)河西五郡大將軍張掖屬國都尉竇融幕府下發(fā),簡言“如律令”可知其指令具有法律效力,。
圖為《建武三年居延都尉吏奉例》簡牘釋文,。甘肅簡牘博物館供圖
據(jù)介紹,漢承秦制,,以糧食重量代表秩級,,漢廷中央三公稱萬石,九卿官秩中二千石,。地方上郡守秩二千石,,郡守下有丞和長史,秩六百石,??は掠衷O(shè)郡尉,、“副佐太守”,掌管武備,。漢景帝時改為都尉,,秩比二千石,有都尉丞,,秩六百石,。在邊地郡縣,都尉設(shè)置常不止一個,,比如張掖郡就有郡都尉,,也有張掖居延都尉、肩水都尉等,。
韓華分析稱,,根據(jù)簡文可以看到,秩比二千石的居延都尉月奉谷僅為六十石,,史書有“十斗一斛”及“十斗一石”的記載,,此六十石即是六十斛,相比于史書記載中比二千石每月百斛的俸例要少,,而其余官吏的俸祿也相應(yīng)要少,,這可能也跟兩漢之交戰(zhàn)亂頻發(fā)的社會環(huán)境有重要關(guān)系。
相較于當下發(fā)放工資的實物貨幣,,該木簡記載為何要以糧食相抵,?韓華表示,這并非是一種常態(tài)的發(fā)薪方式,,只是彼時在兩漢之交相對動蕩的特殊時期的“應(yīng)時之舉”,,當然也從側(cè)面反映了當時甘肅河西走廊的主要糧食作物是以小米、粟米等為主,,從而較好保障了各級官吏的俸祿發(fā)放,。
記者 馮志軍 高瑩
責任編輯:黃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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