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產(chǎn)銷竊聽竊照功能手機觸犯法律
“我知道購買改裝手機攝像頭的人都是想去偷拍偷錄,,可能還會干一些違法的事情,。”犯罪嫌疑人張某在看守所訊問室對檢察官說,。近日,,西固區(qū)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張某以涉嫌非法生產(chǎn)、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批準逮捕,。
◆案情回顧:
張某之前在深圳一家電子廠上班,對電子設備有一定的了解,,回老家后學習了手機維修技術(shù),,以倒賣二手手機為業(yè)。2023年4月,,張某了解到可以將手機的攝像頭改換位置后賣出去賺錢,,遂在網(wǎng)上、二手手機市場上購買了改裝工具和零部件,,又在抖音上發(fā)布了自己改裝手機的視頻進行引流,,之后通過QQ和微信與客戶進行溝通,按照客戶要求將手機自帶的前置或者后置攝像頭改裝到手機頂端,、側(cè)邊,、耳機孔等隱蔽位置,以1200元至1500元不等的價格銷售給全國各地客戶,。經(jīng)鑒定,,張某非法改裝、銷售的手機是竊聽,、竊照專用器材,。截至案發(fā),張某改裝、銷售具有竊聽,、竊照功能的手機三十余部,,非法獲利五萬余元。
◆檢察官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3條規(guī)定,,非法生產(chǎn),、銷售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生產(chǎn),、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規(guī)定,,經(jīng)有關部門批準、許可,,非法生產(chǎn),、銷售出去的竊聽、竊照專用器材一旦流入社會,,可能會被“別有用心”之人使用進行偷拍偷錄,,存在侵犯公民個人隱私、引發(fā)社會矛盾,、甚至危害國家安全等諸多隱患,。同樣,“別有用心”之人購買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后進行偷拍,、偷錄,如果造成嚴重后果同樣也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4條規(guī)定,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此,對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我們切不可動“歪腦筋”,,既不得非法生產(chǎn)、銷售,,也不得購買使用,。希望每位公民都能學法守法,為維護個人隱私,、良好的社會秩序和國家安全共同努力,。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張爍
責任編輯:王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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