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供熱計量收費標準
11月29日,記者從蘭州市發(fā)改委了解到,,蘭州市供熱計量收費標準公布,,全額熱費按照“全額熱費=基本熱費+計量熱費”計算。其中,,居民住宅計量熱價為47.43元/吉焦,;辦公、教學,、醫(yī)院計量熱價為66.41元/吉焦,。
據了解,基本熱費=基本熱價×用戶供熱建筑面積,,基本熱價=面積熱價×基本熱價折算比例×供熱月數,,居民住宅集中供熱基本熱價為5.00元/月·平方米× 30% × 5個月=7.5元/平方米(注:30%為基本熱價的折算比例)。
計量熱費=計量熱價×用戶熱計量表計量的耗熱量×熱量調整系數,,計量熱價=[面積熱價×(1-基本熱價折算比例)] ×供熱月數÷每平方米年耗熱量,。按照以上計算方法,集中供熱分類計量熱價為:居民住宅計量熱價為47.43元/吉焦,;辦公,、教學、醫(yī)院計量熱價為66.41元/吉焦,;賓館,、飯店、招待所計量熱價為77.79元/吉焦,;商業(yè)營業(yè)性用房,、廠房、禮堂計量熱價為87.28元/吉焦。
需注意的是,,基本熱價的折算比例確定為30%,,為了在實際中便于計量熱費的計算和操作,熱量調整系數統(tǒng)一確定為1,。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張萬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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